哪些已繳的進項營業稅可以扣抵,哪些不行?
常常有剛創業的朋友詢問哪些營業稅可以扣抵,哪些不行扣抵? 先將可以扣抵的三大原則整理如下:
原則一、公司的統一編號以及抬頭填寫正確。
3 cups
Blueberries
3 cups
Flour
2 tsp.
Cinnamon
1 cup
Sugar
2 tsp.
Oil
2 tbsp.
Salt
1½ cups
Butter
原則二、一定要取得台灣的統一發票,收據、租金、給付薪資、勞務報酬不能扣抵。
收據、租金、給付薪資、給付給律師、會計師的執行業務報酬不能扣抵因為本身不含營業稅,所以不行扣抵。收到其他國家的發票,同樣因為本身不含營業稅當然也不能抵台灣的營業稅。
營業稅的性質為代收稅,例如10月1日「示範教學公司」販售10盒彩色筆含營業稅金共2,100元給「台灣公司」,「台灣公司」給付2,100元中有100元為營業稅,2,000元才是銷售額。「示範教學公司」在11月15日申報營業稅時要把這100元繳給財政部。假設「示範教學公司」的彩色筆進貨價為1,890元,其中90元為進項的營業稅,則這90元可以扣抵當期的營業稅,只需繳10元營業稅。
當然如果「示範教學公司」的彩色筆是向國外廠商採購,因為進口時海關會代徵營業稅,這代徵的營業稅會先留抵,等到下期有營業額申報時當然是可以扣抵的。
原則三、具有消費性質的開銷,不得扣抵。
這個比較難理解,不想理解的直接跳到規定。
營業稅的全名叫加值型營業稅,本質是最終消費者要負擔商品的所有營業稅,而生產販售者只是代徵營業稅,並且根據加值的部分繳交營業稅。
假設A公司販售蛋糕給B公司含稅價105元,B公司再販售給C消費者含稅價126元,最終消費者事實上付了6元的營業稅稅金給B公司。B公司要繳1元稅金,A公司假設沒有成本A公司要繳5元稅金。
由於營業稅是由最終消費者繳全部的稅金,因此具有消費性質的開銷因為此消費行為已是供應鏈的最終消費者,所以必須要承擔此稅金,不得再扣抵。
規定條文
一、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 自用乘人小汽車。
由於營業稅法的本法涵蓋實務上的大部分情況,國稅局會不時推出解釋函令作更細部的規範。
解釋令歸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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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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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自用小客車、機車、重型機車(但購入客貨兩用車或小貨車可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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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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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際應酬餽贈他人禮物,或股東會贈送股東之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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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獎品、禮品、旅費、康樂費、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炊事用具及設備、員工住宿租金、水電及瓦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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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有年齡限制嗎?1. 無論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都沒有年齡限制,但未滿20歲的股東應該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才能擔任。 2. 未滿20歲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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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的資格限制以及應該注意事項?1. 需要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 。 2. 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公司負責人不能為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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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資本額要有無最低金額?資本額的多寡跟課稅金額有關嗎?1. 除特別規定的行業以外(如旅行社、營造業、建設業等)依行業特性有另外規定外,目前並無最低資本額限制。 2 .一般社會的觀感是資本額越大的公司似乎公司規模越大,廠商或客戶對公司的信任度也會有影響。但不建議設立時設立過多公司不會用到的資本額。合適的資本額建議至少營業後能夠維持3~6個月以上的營運而不需要增資。 3. 課稅金額只跟稅前所得有關,與營業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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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行號後,房屋稅、地價稅、水電費有何影響?房屋稅影響 1. 住家用住宅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一點二。 2. 非住家用非營業用住宅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二。 3. 營業用房屋稅率為現值百分之三。 註:房屋若同時作住家及營業使用,可於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住家及營業用之各自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房屋稅,以節省房屋稅。目前實務上,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地價稅影響 1. 自用住宅用地價稅率為現值千分之二。 2. 營業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率為現值千分之十。 3. 公式:申報地價面積╳稅率=應納土地稅額 註:可於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住家及營業用之各自面積,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地價稅,當然房屋稅課稅面積等同地價稅課稅面積。 水電費影響 如果屋主或是房東向台電、自來水公司申請將帳單從「個人」改成「公司」,則水電費會由「住宅用費率」變成「營業用費率」。如果仍維持屋主個人名字,則水電費率不會有影響。台電通常不會主動更改,因此如果不主動提出申請,費率通常會維持原來的費率。